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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提高幼儿保教质量
2017-12-19  

近年来,海西州不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,按照“规范、发展、提高”的总体思路,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,强化教育研究和师资培训,规范幼儿园管理,学前教育取得新突破。

一、学前教育基本情况

目前,全州注册登记幼儿园87所(不含青海油田管理局7所),在园幼儿14976人(不含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在园幼儿874人),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7%。其中,县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45所(有机构幼儿园7所,独立办园无机构幼儿园32所,由中小学托管无机构幼儿园6所),在园幼儿8151人;民办幼儿园42所,在园幼儿6825人。全州幼儿园教职工1496人,其中公办幼儿园956人(占中小学编制在编人员142人,临聘教师814人),民办幼儿园540人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%,师生比为1:10。

二、采取的主要措施

(一)改善办园条件。2011年以来,通过青海省《学前教育一期、二期行动计划》,全州共落实学前教育新建(扩建)项目107个,总投资2.5亿元,建筑面积10.9万平方米。园舍建筑面积达165301平方米,生均9.4平方米,高于省定6.09平方米标准。2017年在建幼儿园11所,建筑面积25890平方米,投入资金6917万元;计划2020年前再建成7所,建筑面积33887平方米。大部分幼儿园按要求设置活动教室、保健室、室外活动场地和教玩具,每班按要求配备玩具柜、区间角、水杯柜、毛巾架、消毒设备,设置独立卫生间、寝室和厨房。

(二)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全面贯彻落实《幼儿教育工作规程》,出台《海西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》《海西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》《海西州州级示范幼儿园和一类幼儿园管理办法》《海西州学前教育“公建民办”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细则(试行)》等文件,完成一期、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。健全幼儿园审批制度,严控无证办园现象,撤消部分学前班。明晰幼儿园园长的办园理念,提高管理水平,推动全州学前教育普惠发展。

(三)加强园舍安全管理。各幼儿园基本建立“安全教育日”制度,定期开展安全教育,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,定期开展教育活动。安保人员、用具和消防设施基本完备;幼儿园校车及使用符合《青海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要求,校车证照齐全。各幼儿园食堂卫生符合《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要求,膳食安全卫生,并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。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,建立幼儿健康档案。

(四)探索办园新模式。严格执行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探索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办民办并举”的办园模式,落实优惠政策,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扶持和资助,增强其普惠性服务能力。开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和省、州示范幼儿园等级认定工作,规范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、质量监督管理。目前,共认定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、州级示范园11所和州级一类幼儿园4所。
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
一是全州现有45所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,其中38所无机构、无编制,师资及学生公用经费不足。二是各地幼师队伍大多由临聘教师组成,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所占比例偏低,整体素质不高,工资待遇低,流动性大。目前,大部分教师工资待遇维持在1500-2500元之间(工资由政府补助、幼儿园自筹和省政府购买服务700元补助资金组成)。三是自2016年国家实施学前三年资助政策以来,公办幼儿园停收保教费,每学期仅靠每生每月120元资助金维持运转。民办幼儿园在抵扣每生每月120元资助金基础上,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保教费收取,规模较大幼儿园能维持正常运行,规模较小特别是生源少于50人的幼儿园运行困难,收取费用仅能用于支付教师工资,水、电、暖等费用支出压力较大。四是部分幼儿园缺乏室外活动场所,教学设备陈旧,需更新课桌椅、教玩具、修建室外活动场所、饮水设备、配置消防安全设备。大部分幼儿园安装了校园监控系统,但还未达到全覆盖的要求。

四、意见建议

(一)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,在统筹规划、政策引导、制度建设、标准制定、投入保障、评估督导、日常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,明确职责任务,加强规范管理,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。按照《关于全省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为公办幼儿园办理机构、核定编制,确保幼儿师资队伍稳定。

(二)开办形式多样的幼儿园。通过保证合理用地、减免税费等方式,支持社会力量办园,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、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、减免租金、以奖代补、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,完善民办公助机制,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。在学前教育资源充分满足普惠性需求的基础上,鼓励并规范民办幼儿园提供个性化、特色化、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。

(三)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加强优质园创建工作指导,以市(县、行委)为单位制订年度创建规划,市(县、行委)教育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。进一步落实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,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活动,引导并扶持城乡之间、园所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,帮助薄弱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,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实施“园园通”工程,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。

(四)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。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投入力度,督促市(县、行委)财政在教育经费安排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,主要用于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、办园条件改善、危房改造、经济薄弱幼儿园扶持、更新幼儿园监控设备、配齐食堂炊具、更新教学设备等。制定和完善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制度,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,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入读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给予资助。

(五)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。建立“按需设岗、竞聘上岗、按岗聘用、合同管理”的用人机制和人员聘用制度,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结构,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。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,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,鼓励幼儿教师参加进修学习,提高能力和素质。(州教育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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